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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控股集团、城建控股集团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
来源: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 作者:范梦茜 浏览次数:4187 录入时间:2020-07-29

 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反腐败监督职能优势,729日上午,城建控股集团、交通控股集团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张海主持,两家综合监督单位财务、审计、人事部门负责人作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张海组长围绕党章赋予的权力、反腐败工作的引向深入、职能部室贯通协同作用等方面阐述了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重要意义。并就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协调配合,张海组长提出四个方面意见: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解决好怎么做的问题。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就是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派驻组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沟通贯通的工作机制,在整合办案资源和办案力量上贯通协同、一体发力。二是健全完善机制,解决好做什么的问题。重点是以建立健全监督联动机制、线索移送机制、案件查办机制、通报会商机制四个有效机制作为反腐败协调小组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三是坚持纪法效果,解决好高质量的问题。反腐败工作要讲求“三个效果”,一是政治效果,要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二是纪法效果,要通过会商机制处理好事前沟通、事中配合和事后跟进;三是社会效果,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营造企业良好氛围。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解决好不担责的问题。首先要解决好面对贪腐问题听之任之,对腐败问题不敢、不能和不想担责的问题,充分履行部门的监督职能;其次要严守工作纪律,不能失职渎职,不能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共同维护好企业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