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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汽服公司及权属企业提前完成2018年度企业年报申报工作
来源:海通汽服公司 作者:王建 浏览次数:1854 录入时间:2019-04-28

根据国家《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及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的公告》要求,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者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因此,汽服公司积极组织权属单位进行年报申报,并于313日下发了《关于2018年度企业年报申报通知》,要求各单位4月底前完成年报申报工作。

截止424日,汽服公司及权属分、子公司共计21家单位提前完成了年报申报。年报申报工作的完成,既建立了企业良好的社会信用,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