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检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依据汽车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和与各单位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规定,汽车公司于12月15日开始,组成以副总经理董红波为组长、安机处处长苏涛为副组长的考核小组,对各生产单位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公司安机处根据公司党委和总经理办公会的相关要求,改变往年以标准化台账为考核基础的模式,把年度考核与日常管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制定考核方案的基础上,把年度目标考核按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违法违纪率、责任事故率、标准化基础台账、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否决项进行分类,其中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占总分的10%、违法违纪率占总分20%、责任事故率占总分的15%、标准化基础台账占总分的40%、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占总分的15%。
在现场考核中,考核组以汽车公司【2020】6号、【2020】103号文件和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确定项目为标准,采取听取汇报、现场询问、现场检查反馈的方式,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违法违纪率、责任事故率、标准化基础台账、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动态监管、现场管理、治安保卫和消防等进行全面的考核。截止目前,已经完成对长途、快客等9个单位的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