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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北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服务项目BSGEQ-YDFW标段招标公告
来源: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集团投资部 浏览次数:3341 录入时间:2023-09-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连云港北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连云港北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服务项目BSGEQ-YDFW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连云港北疏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起点为大港路与海滨大道平面交叉,向西延伸利用大港路、G228(242省道)、宋庄互通连接线,止于G25长深高速宋庄互通,路线长度约20.51km,规划双向六车道,投资额约58.9亿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BSGEQ-YDFW标段,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的所有工作及相关服务,包含节地评价、省级生态管控不可避让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勘测定界、临时用地复垦、临时用地报批、永久工程范围临时用地报批等,配合地方资规部门办理征地相关程序,完成用地报批编制及组卷工作,要求最终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土地报批批复文件,并协助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供地手续。

2.3工作周期:

①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该工程的用地预审批复文件,并完成省级生态管控不可避让论证,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及时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等。

②本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后6个月内取得用地批复文件。

注:合同实施期间,业主可能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工作周期做相应调整,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业主工期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证书一级资质且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依旧视为资质有效)。

(2)投标人20181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交通运输类(指公路、水运、机场、铁路、轨道交通,下同)土地咨询项目(指用地预审或用地报批,下同)。

注:①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副高级)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交通运输类土地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202391日至202398,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5.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

7.联系方式

人:连云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6号          

人:王工                    

   话:18961352812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人:马佳佳、伏泽宇

   话:025-87715120

E - mail:JS86531176@126.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25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25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5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