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连云港市航空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高新区香海路路南侧、郁州路西侧无锡连云港专精特新产业园2号楼11-12层。 
	(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300万元,为2号楼11-12层建筑面积共2060㎡,装饰面积为1460㎡。主要为指挥中心办公、会议为主。 
	(3)设计周期:40日历天,自合同生效日起,按照施工进度要求,提出具体要求后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审查,20日历天完成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 
	(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服务、工地设计代表及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图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5)质量标准: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并根据审查意见完成设计修改(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 
	(6)最高投标限价:65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 
	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5年2月-2025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无出借挂靠资质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9、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三、其他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3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层1919室) 
	方式: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9层会议室)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李跃跃 
	招标人联系电话:18961363000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9楼 
	联系人:刘承杰 
	联系电话:0518-85838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