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
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属下新浦汽车客运站和东海汽车站,根据工作需要需要购买X射线安检设备二台,用于汽车站内旅客行包的安全检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采购的能力。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产品具有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提供厂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 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须提供厂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的接收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2月19日(星期三) 09:00
截止接收时间: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 11:00
接收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路19号,新浦汽车站三楼安保处
接收人:郭磊
电话:051880775186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方式:电汇、转账支票
备注: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在2018年12月24日14: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并在以上时间前将电汇或转账底单、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到新浦汽车总站财务科换取保证金收据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并办理相关手续或逾期未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及户名: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城西支行
户名: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新浦汽车总站
帐号:11330188000105845
2、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帐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