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综合客运枢纽人民路及盐河路下穿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连发改行服发【2016】2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配套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现依据苏建招【2016】260号文和苏建招办【2017】3号文,采用“评定分离”的程序与方法,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性质:新建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约7500万元人民币
(3)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土建、装修装饰、消防、通风、电气(强电弱电)、给排水、广场铺装、景观绿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工程建设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连云港火车站站前
(6)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1月17日,工期:9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如下: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项目要求应在项目部安排一名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作为项目副负责人,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二)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A)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B)本项目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要求联合体牵头方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牵头方的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联合体成员单位的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E)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F)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G)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苏建规字[2016]3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示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监管〔2013〕572号”文,须提供《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须提供《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2017年4月~2017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8)根据苏建招办[2015]6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2015年7月1日起,各地电子招投标项目均不得要求投标人开标时提供相关书面原件及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等确需提供的除外)。提醒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其他有关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
四、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具体程序与方法:详见附件(一)。
五、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申请人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投标单位务必于公告截止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获取时间:2017年7月21 日至2017年7月25 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其它要求
1)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光盘。本次招标不需要投标备用专用光盘,没有专用光盘发放,所有投标人自行刻录,以能刻录成功为准,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设备限制,如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备用介质,须采用U盘)。
2)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进行网络投标文件解锁,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开标时,工作人员用各投标人网络投标CA锁对各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文件光盘(如提供须采用U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刻录,应以刻录成功为准,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U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U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开标时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者导入的,除下列规定的情形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②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③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5)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6)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
QQ群148252693或
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242454657或
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李工:18360702913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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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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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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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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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南京):徐琢煜025-96010,1350515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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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新政务中心C座一楼CA证书(翔晟)窗口:孙莉莉1800513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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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翔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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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波13585204543、杭云飞13851527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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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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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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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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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丹 18651253807 郑磊1381233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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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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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85868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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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1、本项目经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同意,由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招标投标监管及相关备案工作。
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由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全程见证监督。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连东路15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孙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通灌南路建院观筑大厦A座10楼
代理机构邮编: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522323
代理机构联系人:吉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602023
监督人: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18-85822335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