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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交通控股集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集团 作者:监察室 浏览次数:3650 录入时间:2019-10-2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19年10月11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交通控股集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苏士军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宣冰分别向市交通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永能和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刘永能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7月18日至9月11日对市交通控股集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情况,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情况,紧密结合交通控股集团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宣冰指出,近年来,市交通控股集团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求,努力发挥政治、思想、组织方面的领导作用,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我市交通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市交通控股集团党委政治建设有短板,发展改革成效不够显著。学习新思想不够扎实,意识形态风控有疏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不足,党建工作基础不够牢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犹存。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监督执纪偏松偏软。内部管控有疏漏,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需加强。巡察组发现和收到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进行了移交处理。

就下一步工作,宣冰提出了几点建议:市交通控股集团党委要增强“四个意识”,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把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融入到治理结构中去。要强化责任担当,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四风”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管控防范廉洁风险。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委加快国企改革、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围绕主责主业建立和完善激励问责机制,不断提升全体员工的获得感和积极性,扎实提高资本运营质量和水平。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整改工作。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改到位、改彻底,真正把巡察工作成果落实到推进集团高质量发展上来。

会上,刘永能代表交通控股集团党委作表态发言。刘永能表示,市交通控股集团党委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以诚恳的态度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市委巡察组对集团党委和集团工作指出的问题中肯深刻、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及建议明确具体,务实有用,集团党委全面认领、诚恳接受。集团党委将进一步聚焦问题、举一反三,以扎实的作风抓好问题整改。突出问题导向,逐项认真研究,绘好整改“路线图”,确定“时间表”,分类逐项建台账、抓节点、促落实,跟踪问效、对账销号。集团党委将进一步强化引领、注重实效,以整改成效推动集团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不折不扣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孟庆标及全体组员,市交通控股集团中层以上干部、部分三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近三年退休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