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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亩地块开发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来源:集团投资部 作者:耿施慧 浏览次数:3725 录入时间:2023-02-21

连云港市交发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近期开展35亩地块开发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现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35亩地块开发项目位于新海新区绿园南路与学院路交叉口,建设综合办公、商业用房塔楼,配套设置公交始末站,停车场、人防工程等,项目建安费约5亿元,计划工期30个月。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1、服务范围:本工程的前期咨询、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审计、其他咨询服务等项目内容的招标代理事项(根据实际招标计划为准)。

主要内容:拟定发包工作方案、编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协助合同签订等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工作事宜。

2、计划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起至招标工作全部结束。

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单个标段代理服务费按“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0%计取;单个标段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编制费按招标控制价为计算基数,根据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的规定的收费标准50%计取投标报价高于50%(不含)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未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对正常营业产生影响的情况;

3、拟投入本项目招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工程类国家最高级注册执业资格并已注册到位,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27月-2022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4、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活动中不得有的其他要求。

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2月21日17:30至2023年2月22日18: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本项目无纸质文件。

五、竞争性比选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统一递交,递交开始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14: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下午15时00分。

2、地点: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发布。

联系方式

人:连云港市交发科创投资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编:  222000            

人:                       

  话: 0518-8581763913505138745

 

2023 2  21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