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招标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3.3项原内容为“本项目接受采购产品相应制造商的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需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现变更为:“本项目接受采购产品相应制造商的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需取得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注:本项目核心产品: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及电缆终端)。”
二、本招标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第6项招标文件的获取6.2项原内容为“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的经办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代理商代理授权书(代理商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现变更为:“投标人的经办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江苏明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金海财富中心12楼
联系人: 付工
电话: 1881190901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B座715室
联系人:阚工
电话: 18795553978
日期: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