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有限公司二维码支付综合平台开发项目相关部门已经批准采购,招标人为 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有限公司,资金自筹并已落实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采取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产品生产商。受招标人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有限公司二维码支付综合平台开发项目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二维码支付综合平台开发项目。
设备基本要求:综合交换平台应具备已有卡片(自定义密钥卡片、住建部规范卡片、交通部规范卡片、银联PBOC3.0闪付标准卡片)、已建自定义标准规范二维码以及将要建设的省一卡通码、交通部二维码、支付宝码、微信码、银联支付码等数据收集的能力,同时根据它们各自的发卡、发码平台的不同,能把交易转化为不同平台规范的交易数据包发送给相应的平台。另外支持不同平台各种黑白名单参数、密钥参数以及其他各类参数的接收、转化、下发到机具厂商,最终加载到机具上。同时,平台必须支持各平台处理结果进行对账、清分、结算,并产生相应的报表提供给刷卡单位查看。(详细情况以技术交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含制造、运输、安装技术指导、调试、检测、培训、税费、利润、质保期内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2.2交货地点: 按招标人指定 。
2.3工期: 45个日历天。
2.4合同签订:本项目中标单位和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在营业范围内,投标人业绩和信誉良好,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投标企业及人员具有相应的许可资质;
3.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是产品生产商,如经销商参加报名,则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原件,同一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不得授权给多个经销商。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将会导致有关联关系的各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均被视为无效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18年9月 13 日--2018年9月20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获取方式及地址: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东风街海连东路99号,原海通物流公司院内)。每份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提供资料: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生产商的授权书原件(经销商报名)、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4.4其它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4.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以上报名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 9日9:30时,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海通市民一卡通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0号金茂花园1号楼3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5996111717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东风街海连东路99号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冯
工
电 话: 0518-85810631/13776597213
注:以上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2018 年 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