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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东风汽车7.5米伸缩摊铺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HJY-TFJCG2021
来源: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集团资产部 浏览次数:3454 录入时间:2021-01-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东风汽车7.5米伸缩摊铺机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连云港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东风汽车7.5米伸缩摊铺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壹辆连云港东风汽车7.5米伸缩摊铺机,含制造、运输、安装技术指导、调试、检测、培训、税费、利润、质保期内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30天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2.5合同估算价:260万元

2.6、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 自交付使用起至少24个月。

2.7、品质要求:沃尔沃、福格勒、戴纳派克、宝马格。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须在上述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时投标人必须选择其中之一(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后选择不低于招标文件的所推荐品牌)作为投标品牌并列表说明(格式自拟),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必须承诺所购买材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投标人不得购买伪劣产品或以旧充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 所有材料及其它配件均须确保为国标合格、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知名品牌的全新优等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5)须提供2020年7月-2020年12月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6)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代理供应商,如是代理供应商投标必须提供所投摊铺机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供应商);

7)经销商投标须有所投产品的原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质量承诺函原件。

8提供授权委托人本单位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社会保险参保明细证明(须由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盖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5其他要求

●企业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足够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及长期售后服务系统;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1日;

5.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1月25日,截止时间:2021年2月1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在网上支付费用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5 CA办理

CA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CA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   联系电话:1800513301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1500分(因疫情影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6.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同时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宁连高速大队旁

联系人:刘海燕

电话:139121628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金海财富中心A座1609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18-81086737

9.其他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未开放线下交易方式。根据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连公管办〔2020〕1 号文)规定,本项目拟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投标文件递交相关事宜

投标人可于 投标截止事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一楼北门),投标文件送达时,招标代理将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拒收。招标代理将在现场接收投标文件,送交人员相关要求和文件密封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二、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

1)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尽快下载“腾讯会议”APP 并完成相关注册信息。

2)开标前15-30分钟,招标代理将以短信形式向投标人代表并发送会议 ID 号,邀请进入视频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

3)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4)未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参加开标直播的,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