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城区道路环境微更新工程(一期)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连云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主城区道路环境微更新工程(一期)排水管网清疏检测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主城区道路环境微更新工程(一期)排水管网清疏检测项目
2.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主城区道路环境微更新工程(一期),计划开展海连路(瀛洲路—凌洲路)、巨龙南路(苍梧路一海宁大道)、巨龙北路(海连路-解放路)等道路环境微更新,计划投资约6000万元。本次开展相关道路排水管网清疏检测任务。
2.4 招标范围:对巨龙南路(苍梧路-海宁大道)、巨龙北路(海连路-解放路)、海连路(龙尾河-凌洲路)、巨龙北路排水下游相关道路—解放东路(巨龙北路-龙尾河)等路段内现有排水(雨、污)管网进行清疏、检测,对管道内的淤泥等废弃物进行清理外运,采用CCTV机器人、潜望镜等综合进行内部检测排查管道现状、详细规格、淤堵情况、管道塌陷、裂纹、管道暗接,检测是否有雨污混流现象等,以及配合设计、施工阶段技术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 清疏检测任务书。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所有成果文件,并通过招标人或审查机构审核。
2.6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2.73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市政管网清疏检测类项目(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类似业绩;
(5)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
(6)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5.2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906。
5.3方式: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将单位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或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14816743@qq.com进行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906会议室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壹份。
6.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同接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接收地点
七、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5822679
代理机构: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工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90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59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