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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招租公告
来源:连云港市交通培训有限公司 作者:交培公司 浏览次数:772 录入时间:2025-04-23

连云港市交通技工学校拟将学校超市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海州区幸福路16号,面积约60平方米。

二、承租人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经营许可证;

②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

三、招租约定

租赁期限:租赁期为1年,不得转租。

租赁用途:提供学生在校期间日常生活所需物品。

招租底价:项目设最低控制价:17.1万元/年。

履约保证金2万元。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采用年付方式,签订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保证金

1、竞租人在参与竞价前须先交纳保证金伍仟元整。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保证金账户:,保证金交纳账号,开户行:

2、竞租保证金必须从竞租人银行基本户汇出,在竞租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10:00 之前到达上述指定账户,否则竞租无效。

3、竞价未成功者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保证金。

4、竞价保证金可等额抵冲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若竞价成功者在竞价成功或签约后放弃租赁的,其竞价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评标办法

1、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设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具体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及评标工作。

2、本标采用单因素评标法评标。

3、关于中标: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报名人时,通过协议租赁的方式,以不低于上述招租底价的标准与报名人签约。经公开招租有两名及以上报名人时,通过竞价方式产生承租人,以竞价高低排序,最高者为中标人,否则采用再次竞价方式,直到分出高低。

)其他说明

1、在经营期间,承租者经营的商品必须经学校同意,可经营内容:文化用品、日常生活用品、糕点、水果、饮料、面包等。不得经营香烟电子烟扑克牌等物品,不得销售需明火加热的食物及物品,不得经营馒头包子面条水饺等食品,不得现场加工经营油烟大的食品如铁板烧,烧烤,油炸食品。

2、学校只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在经营期间承租者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房屋建筑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欲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须书面报告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期满后归学校所有,承租者不得擅自破坏和拆除。

3承租者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经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随时接受上级部门、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物价部门、上级公司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规范文明经营,服从学校管理。若有违法违规经营,学校有权要求承租者停业整改,并视情况给予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中止合同。

4、在经营期间,承租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借口转包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学校将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不退回承包金余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者自负。

5、在经营期间,承租者所经营的食品必须是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采购的物品必须索证,做好归类备查。严禁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严禁在经营场所内进行煮食加工;严禁经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禁营物品。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产品等有害人身健康的商品,采购的物品必须索证,做好归类备查。

6、超市从业人员执行岗前培训,持证(健康证)上岗制度,文明经营。

7承租者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附近商铺的同类商品价格,随时接受学校及物价部门的抽查。

8、师生消费结算时必须使用连云港市交通技工学校校园卡进行结算。根据双方确认的月度营收报表学校次月10日前进行结算。

9、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水电费均由承租者承担,价格按按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月结清。因经营需要另行铺设的供水供电线路的费用由承租者自行承担,但不得随意破坏经营场所,期满后归学校所有。

10、实行安全责任制,承租者必须为所聘请的工作人员购置工伤保险,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由承租者负全部责任。

11承租者负责经营场所的防火、防盗、防污染等工作,开展文明、公平竞争经营活动,随时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与学校共同营造优雅的育人环境。

四、公告期限

1、公告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9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连云港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连云港市交通培训有限公司网站。

3、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以上网站的补充公告。

五、现场勘察及答疑

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后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联系人:唐惠强,联系电话:0518-82668288;现场勘查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收到公告和现场勘察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开标3日以书面形式向招租人提出。

六、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许可资质证明复印件、服务人员健康证复印件等,如代理人投标,需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5:00

3、开标时间:2025年4月30日15:00

4、开标地点:海州区幸福路16号连云港市交通技工学校会议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材料,招租人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