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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交通传媒有限公司高铁站出站口平台立柱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承包项目招租公告
来源:交通集团 作者:杨灿 浏览次数:724 录入时间:2024-11-15

1. 招租条件

为对高铁站出站口平台立柱灯箱广告媒体资源进行统一部署和管理,现对已具备招租条件的高铁站出站口平台立柱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潜在承租人参加本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2.1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交通传媒有限公司高铁站出站口平台立柱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承包项目;

2.2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

2.3招租范围:交通集团权属的高铁站出站口平台立柱灯箱104面)广告媒体经营权;

2.4最低招租限价:168.15万元/三年(56.05/年);

2.5承包经营期限:3年;

2.6本项目设最低价,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有效报价最高的确定为本项目经营权获得者

3. 承租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内容;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保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承租人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赁合同);

(5) 承租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年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公共交通或者户外广告经营权等业务项目)。

(6) 承租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无相关行贿犯罪记录;承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版权所有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登陆查询https://shixin.chinacourt.org/结果为准)提供以上三个网站的查询网页截图。

(7) 承租人具有户外广告管理经验及经营能力,并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有承担户外广告经营风险和解决广告经营中出现的问题的能力,同意承担户外广告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社会责任、安全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 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不允许承租人分包经营;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5.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承租人前往连云港市交通传媒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请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要求的材料。公告发布期间,意向承租人如需了解广告灯箱经营权承包项目相关情况,请与招租方联系。报名截止日期: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18时止。

6.联系方式

招租人:连云港市交通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18-85517229/19851822587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盐河路农发时尚街区C4号楼1213

备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