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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广场公交换乘场站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公交集团 作者:冯瑞婷 浏览次数:3087 录入时间:2019-03-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火车站广场公交换乘场站项目 已由 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路南侧、热电巷西侧 

2.1.2合同估算价:约380万元

2.1.3工期要求: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  22 日(具体以甲方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2019年5月1日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场地硬化(含场站出入口部分)、公厕、雨污水、照明、标识标线、铭牌墙等施工建设(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等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未解禁的报名将被拒绝;

3)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623号。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由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2月(含)~2019年1月(含)社保缴纳证明(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由本单位缴纳的20182月(含)~20191月(含)公积金缴纳证明(缴纳证明必须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并加盖机构章或查询专用章)。其他项目部人员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要求执行。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7)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公积金缴纳证明原件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6)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提供资质核验书。

4.2投标申请人可到江苏坤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12日,每天上午9 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 分至1700分止。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止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且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出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公积金缴纳证明;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18 15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lygjtkgjt.com/、连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lygbus.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坤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浦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202006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81232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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