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石梁河库区采砂项目水上洗沙设备采购,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洗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连云港市石梁河库区采砂项目水上洗沙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项目设计(包括设备基础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安全方案设计和功能区域划分设计)、系统工艺设备(给料设备、破碎设备(如有)、筛分设备、输送设备、 洗砂设备、除尘环保设备及附属设施等)、供电照明系统、控制通信系统、智能管理系统、系统电缆、电器、系统非标件钢结构制作、供货、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及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投产指导运行服务等,直到洗沙生产线正常运行经验收合格且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服务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2交货地点: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指定地点(连云港市范围)。
2.3交 货 期:40天(不含国家法定假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控制价: 18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将按废标处理 。
2.6 质保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5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合格证明;
3.6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生产、经营许可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人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经办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1611860792@qq.com,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518-810867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将上述资料扫描件于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5日,发送至代理邮箱后与代理公司联系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6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 月18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金海财富中心A座1609办公室室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新浦区建设东路72号
招标代理: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 工
电 话: 13705133108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金海财富中心A座1609
联 系 人: 孙 工
电 话: 1865211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