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东风汽车预制场起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HJY-QZJCG2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东风汽车预制场起重设备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连云港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东风汽车预制场起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交钥匙”工程的供货方式,即由投标人全面负责深化设计、制造、运输、安装、保险、调试、检验、试车、考核验收(并办妥有关政府部门所需文件和手续)、现场保管,以及对招标人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承担所供设备直至验收完成为止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2.2交货地点:板桥工业园金港路11号;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90天(其中60天到货,30天安装);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2.5招标控制价:350万元;
2.6、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 自交付使用起至少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
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生产商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
3.3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
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证明其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
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格式自拟)。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
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7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单位已完工的单项合同设备额定起重量达到100t及以上的类似采购业绩,并已验收合格。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采购合同、质检或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缺一不可。验收合格证明须由建设单位、投标单位签字及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 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3.8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为其连
续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时间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
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
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10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采用方法三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 C=A×K,(K值取值范围:95%、96%、97%、98%),K值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1、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3 月19日至2021年3月23日;
5.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在网上支付费用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5 CA办理
CA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CA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 联系电话:1800513301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09时00分(因疫情影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6.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正门(北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宁连高速大队旁
联系人:刘海燕
电话:139121628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金海财富中心A座1609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18-81086737
9.特别提醒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未开放线下交易方式。根据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连公管办〔2020〕1 号文)规定,本项目拟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投标文件递交相关事宜
投标人可于 投标截止事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一楼北门),投标文件送达时,招标代理将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拒收。招标代理将在现场接收投标文件,送交人员相关要求和文件密封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二、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
(1)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项目负责人应尽快下载“腾讯会议”APP 并完成相关注册信息。
(2)开标前15-30分钟,招标代理将以短信形式向投标人代表并发送会议 ID 号,邀请进入视频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项目负责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
(3)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4)未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参加开标直播的,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