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采砂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来源:集团投资部 作者:万英 浏览次数:8984 录入时间:2020-03-10


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比选人)近期开展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采砂项目,现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石梁河水库位于江苏省东海县石梁河镇北侧,地处山东省临沭县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赣榆区交界处,上游与山东省临沭县接壤,东距连云港市区约35km。近几年石梁河水库无序采砂现象较为严重,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水生态环境等易造成不利影响。为加强石梁河水库采砂管理,维护河道的河势稳定、防洪安全、供水安全,使河湖砂石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利用和保护,将采砂活动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范畴。本项目估算投资约为约为1.2亿元。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服务范围:本项目船坞、码头建设等工程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造价咨询或其他等项目内容的招标代理事项。

主要内容:拟定发包工作方案、编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协助合同签订等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工作事宜。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未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对正常营业产生影响的情况;

3、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本项目招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2017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港口与航道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的负责人(业绩必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招标公告网页截图,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5、2017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招标代理业绩(业绩必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招标公告网页截图,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公告网页截图)

6、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比选;

8、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活动中不得有的其他要求。

四、比选办法

本项目符合性评审通过后,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比选文件)

五、比选文件获取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联系比选人获取报名表,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16:30至2020年3月13日17:00。比选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成功报名单位的电子邮箱。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统一递交,递交开始时间为2020年3月1914:30分,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下午15时00分。

2、地点: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0518-85817639,18261330851

 

2020 3  10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