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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国道连云港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许安村交安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来源:集团投资部 作者:耿施慧 浏览次数:7405 录入时间:2020-12-09

1. 发包条件

204 国道连云港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许安村交安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该项目发包人为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决定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选择单位来承担本施工项目。受发包人委托,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为代理组织本次竞争性比选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竞标。

2. 项目概况与合同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4国道许安村交叉口现状为灯控路口,该交叉路口为204国道与许安村内部道路交叉形成,其前后为居民聚集区,国道两侧房屋密集,周围居民较多,村民出行均需经过此交叉口,此交叉口车流量较大。204国道全线建成通车后,交通量较大,并且重载车辆占比较多,车辆正常通行以及在交叉口处频繁启停产生的交通噪音影响道该路段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附近村民多次向12345平台反映该路段噪音严重扰民,要求增加声屏障等降噪措施以保障正常生活。为了增加附近村名通勤交通安全系数,消除安全隐患,满足204国道交通干线行车安全视距技术标准要求,对204国道市区段浦汪(K444+915)处交叉口封闭改造;许安(K444+454)处交叉口,新增中分带开口,搭接道路顺接等。

2.2竞争性比选范围

本项目拟分一个标段,主要包括许安村交叉口封闭及改移施工图范围内的交安设施拆除、信号灯设施改移、交通标志等交安设施的施工及浦汪段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声屏障、基础等的施工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本标段投资估算约为350万元。

2.3 计划工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竞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竞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1511日以来(交工验收时间),竞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信誉要求:竞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201511日(交工验收时间)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人民币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副职),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其他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竞标。

3.3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竞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5 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发包项目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

4.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施工单位请联系代理公司获取报名表,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17:00至2020年12月11日17:00,报名地址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地址: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2楼),请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报名前请与代理公司经办人电话联系)。

现场领取:报名时需携带针对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核验,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邮寄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的投标申请人于上述时间,与招标代理联系,将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邮寄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2楼),同时邮寄领取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收到招标文件项目的投标人应在24小时给予书面确认收到回复。

5. 竞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发包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预备会。

5.2 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12   16  15时30分,竞标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将竞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发包人将于上述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宣布竞标人报价,竞标人应派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       址: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2

人:孙工                     人:许工

  话:0518-85871585              话:13851238815

            真:0518-85833367

                                                                                   202012 9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