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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道路环境微更新工程(一期)项目立项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集团投资部 浏览次数:112 录入时间:2026-03-18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城区道路环境微更新工程(一期)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连云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主城区道路环境微更新工程(一期)项目立项及初步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主城区道路环境微更新工程(一期)项目立项及初步设计

2.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主城区道路环境微更新工程(一期),计划开展海连路(瀛洲路—凌州路)、巨龙南路(苍梧路一海宁大道)、巨龙北路(海连路-解放路)等道路环境微更新,计划投资约6000万元。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所有成果文件并取得相关批复。

2.5 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现有项目资料,对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勘探,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按要求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最终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

2).初步设计和概算:立项获批后开展初步设计工作,进一步细化各专业设计内容,明确各系统的技术参数和设备选型,根据初步设计内容编制项目概算,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最终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6 最高投标限价:95.4万元人民币,其中: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限价12.6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7质量标准: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设计文件须通过招标人和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取得批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有效的)条件之一: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同时提供受聘单位在聘用期内的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9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须知3.3情形之一。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5.2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906。

    5.3方式: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或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14816743@qq.com进行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5.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15时00分(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906会议室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壹份。

6.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同接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接收地点

七、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5822679

代理机构: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工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90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59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