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海陵湖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石梁河水库鱼苗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江苏海陵湖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海陵湖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石梁河水库鱼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2023年度石梁河水库鱼苗采购项目,鳙鱼:1.5-2斤(平均1.8斤),60万斤,约42万尾;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以招标人指定投放地点为准);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以后,根据招标人通知25日历天内分批完成所有鱼苗供货(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最高限价:396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同时具备设区市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繁育场)资质或审查合格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1本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
3.6.2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6.3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6.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5.2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2室
5.3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的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4)设区市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繁育场)资质或审查合格证明;(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
注: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资料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以备现场核查。
5.4招标文件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
6.2开标时间:2023年4月12日15:00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7.1 有效的营业执照;
7.2 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3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7.4 设区市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繁育场)资质或审查合格证明;
7.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6 “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
7.7 投标人承诺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海陵湖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地 址: 连云港市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 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孙工 联系 人:霍工/苗工
电 话: 051885817639 电 话:0518-85899660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