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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及权属14家单位荣获2018—2019 年度连云港市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集团办公室 作者:王紫钰 浏览次数:5605 录入时间:2020-12-19

日前,从《关于命名 2018—2019 年度连云港市文明单位(行业)、文明校园的决定》(连文明委〔2020〕21 号)获悉,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新浦汽车总站、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灌云分公司、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快速公交事业部(原连云港海通快速公交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事业一部(原连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海通公交公司)、连云港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连云港海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连汽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原连云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全福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苏港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连云港宁海轿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交控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原连云港海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上14家集团及权属单位获得22018—2019 年度连云港市文明单位称号。

集团将在继续坚持不懈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过程中,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当好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