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2〕5号)、《连云港市市区经营性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连价服〔2016〕182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21〕1号)和(连发改收费函〔2023〕288号)等相关规定及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连云港市综合客运枢纽地下停车场节假日期间24小时内连续停车最高收费标准为30元。
二、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为上述节假日前一天零点到节假日后一天24点。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交通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