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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 作者:巡察办 浏览次数:32768 录入时间:2020-04-1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19年7月18日 9月11日 ,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交通控股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 10月11日 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举一反三,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 10月12日 ,巡察反馈意见的第二天集团党委立即召开专题党委会议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永能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有关领导到会指导,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积极主动深挖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良好的整改氛围。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细化责任分工。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集团党委逐条梳理,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对53项具体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初步整改方案。 10月28日 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对整改方案提出修改完善具体要求,各责任领导会同责任部门,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倒排整改时间,逐项销号,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周报告制度,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集团纪检监察室定期统计汇总整改进度,并将整改推进情况及时向集团党委汇报,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办实施。对于部分历史遗留问题,责成分管领导深入进行分析研判,务实解决困难问题,推进问题整改落地生根。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市委巡察反馈的16个方面53项问题中,其中已整改到位15项、序时推进38项。共修订或新制定38项规章制度,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新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中心组集中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并于 10月31日 对“交通强省”会议精神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二是集团及多数权属企业已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都已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把党的工作融入公司治理环节。三是已下发通知,对各权属单位系统学习“交通强省”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四是要求各单位结合谋划2020年工作和“十四五”规划,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交通强省”会议精神进行专门学习研究,目前10家权属单位贯彻思路和举措已上报集团。

(二)关于“‘把方向、管大局’不够有力,党组织职能弱化,党委会议前置形式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专项治理,督促党组织设置不健全单位年内设置到位,针对善能科技生态公司等权属混合所有制企业至今未成立党支部问题,公司已与当地社区对接,成立善能公司党支部;完善考核评价制度规定,结合年底党建工作考核,开展对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情况专项排查,倒逼责任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对党委会议前置程序倒置的权属单位,责成制定整改措施;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进一步理清职责,建立了完善的党委会议事规则和总办会议事规则。下一步,集团党委、纪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权属企业党的建设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问责违规违纪问题。

(三)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偏差,执行末位表态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交通控股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等“三重一大”相关制度。集团及各权属单位已修订完善党委会(总支、支部)、总办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末位表态制。下一步将对各权属单位执行末位表态制执行情况及制度完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二是集团党委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上明确要求,党委班子成员针对不能如实向组织报告相关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个人重大报告事项进行说明。同时,加强班子成员党纪党规学习,强化领导干部纪律与规矩意识。

(四)关于“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立足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大局来谋划推进集团发展。围绕集团“三年行动计划”召开了专题会议,科学研判和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布局。同时,为增强集团投资计划编制的严谨性和执行计划的严肃性,促使投资项目调整更具科学性、合理性,集团各权属单位正在建立和完善“投资计划项目调整机制”,对因政策、市场变化等原因停止的项目计划及时调整,并增补优质项目。二是着力解决项目推进中瓶颈问题,召开项目推进会,加大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力度。三是成立落实公交成本规制推进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跟踪对接市、区两级财政对公交营运补贴资金的落实。目前,市财政局和市交通局按市政府要求正在制定公交成本规制营运补贴市、区两级财政分摊方案。

(五)关于“资产经营效益不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精细化管理,开展全员绩效管理,向管理要效益,确保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实现。二是加快传统主业转型,做大新兴产业规模,如期完成国资委2019年下达的营收、利润的目标任务。三是加大无效、低效资产的清理,加大闲置资产的盘活力度,大力提高经营性资产收益率。四是进一步加大企业经营效益激励考核力度,推进企业全员绩效考核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清理休眠企业,加强企业扁平化管理,精简机构。五是加大优质资源注入力度。

(六)关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压力大,集团负债逐年攀升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力度不够、动力不足、债务化解乏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成交通集团完成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组建及应急预案制定工作,针对历史遗留应收账款及县区、各单位借款,以催收函的形式送至各单位。二是正有序推进经营性资源注入工作。三是推进已完工项目支付回购工作,已完成项目统计工作,其中跨海大桥项目整体资料已报送至财政局相关部门,其他项目资料已在检查整理中。四是严格按照《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确保2019年化债资金到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上级补助,化解地方隐性债务,确保以后年度化债资金及时到位。同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每年对集团内部债务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和预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七)关于“集团组建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集团内部业务系统整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将继续恳请市国资委协调解决股权变更事项,按照交通控股集团《组建实施意见》的要求推动连发集团履行出资人变更手续,推进交通经营性资产、铁路股权及土地资源尽快注入到位,待连发集团于2021年4月偿还完存量债务,注入实质性资产。二是目前海通集团、交通集团、科晶公司通过内控体系建设及流程再造,加强业务系统性整合。三是在海通集团股权未实质性注入情况下,加强运营风险防控,加大协调力度,尤其是财务风险防控。四是加大公交集团和汽车公司公交业务衔接,提高服务品质,并成立公交管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定期举行专题会议,加大协调力度,避免同质竞争。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资源整合,利用市场化的方式与县区进行合资合作,提升县区公交服务品质,进一步便民惠民。

(八)关于“落实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重点推动落实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企业党组织有效嵌入公司治理结构中,各权属单位公司章程已进行修订,凸显监事会、监事职能,制定规范的管理流程,做好制度汇编。二是完善提高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年底各权属企业将全面完成内控体系建设。三是鉴于市政府机构改革重组,政府派驻监事会缺失,集团已设立专职监事。四是全力推行事业部制管理模式,力争将管理层级压缩到3级以内。五是2016年以来已清理空壳企业20家。计划2020年完成4个企业的注销清理工作,另外,海建公司权属的4个空壳企业待事改企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后清理。

(九)关于“企业转型升级协同效应不强,主营业务深耕细作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交通运输主业转型升级力度,立足于交通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及配套服务、新能源三大主业,全面构建以大交通为基础,以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现代物流、新能源、信息、金融、商业地产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实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产业格局。加快新能源产业上市步伐,力争2022年实现上市,加快投资回收,按照上市企业要求规范运营管理,防范风险。深入研判国家政策,确保国家政策调整前项目投产,同时防范燃料风险,严控生物质电厂生产成本,立足市场取得售电牌照,加大明茂公司自主经营权和掌握售电市场主动权。二是制定长途客运应对高铁发展冲击的具体举措,拟制“十四五”规划,深耕全市短途客运,市区-乡镇及县域公交,以项目为抓手,做优道路客运主业,确保已投产项目高效运营,同时储备一批新项目,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继续深耕长途客运业务,优化调整线路运力,稳定客运主业发展,盘活存量线路资源,积极应对运营模式调整,打好旅游常规产品+特色产品“组合拳”。加快施工企业向“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转型,加大交通工程市场开发力度,夯实本地工程建设市场,依托省内在建工程,树立公司品牌意识,持续开发后续项目,拓展市场份额。积极响应交通强国战略,加快运游结合业务发展,打造车轮上的旅游。通过市场化方式,与赣榆区、东海县、灌南县、灌云县进行合作,加快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整合。三是做强物流产业,做大城市物流配送业务,加快LNG储配站、LNG罐箱制造项目投产达效,打造购、销、储、运完整的产业链条。

(十)关于“中心组学习示范效应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结合主题教育“读书班”,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交通强国”等系列重要论述,在参加主题教育“读书班”的基础上,又组织集体学习10次。修改完善和研究通过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合理安排中心组全体成员学习时间,对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中心组成员采取补学措施,确保达到学习效果。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中心组学习,下发通知,要求各权属单位对本单位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自查,对加强中心组学习提出具体要求。

(十一)关于“学习实效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拟制《集团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完善理论学习考核激励机制。二是将权属单位学习教育工作纳入《2020年党建工作责任书》,把学习教育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衡量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指标。三是下一步将创新学习教育方式,采取轮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增强学习时效性,注重考核测试,并对成绩进行通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四是结合集团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并做好跟踪督查,通过集团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学习资料,为每位党员发放应知应会口袋书。

(十二)关于“拓展‘雷锋车’精神时代内涵不够,与新时代新要求联系不紧密。服务内容和形式老套单一,缺乏创新,社会认同度和品牌影响力有所下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积极拓展和延伸“雷锋车”重大典型的时代内涵,在连云港火车站设立“雷锋车驿站”,增开连云港火车站至苏欣快客站、东海火车站至东海汽车站两条“雷锋车”班线。成立郭明义爱心团队“雷锋车组”分队,集团“雷锋车”女子民兵防空导弹连与开山岛民兵哨所开展结对共建活动。“雷锋车”事迹陈列馆被市文明办、市机关工委命名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基地”。中国交通报、江苏工人报等多家媒体聚焦报道“雷锋车”事迹,郭明义、毛小青、乔安山等社会各界人士给予“雷锋车”组高度评价,目前正在对接雷锋杂志社,进一步扩大“雷锋车”的影响力。

(十三)关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投入精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已召开两次党委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研究并准备出台《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集团网络舆情监测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正在筹备召开集团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加大考核力度,实现意识形态工作有人管,责任有落实。

(十四)关于“宣传阵地管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集团网站、集团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规范栏目设置及发送频率,从严审核把关,提高稿件报送质量及实效,规范集团及权属企业网站、微信公号等阵地建设,加强宣传阵地信息安全、意识形态等建设管理,定期在集团范围内组织开展宣传阵地排查活动。二是已对年度宣传活动计划及考核办法进行完善,制定了2020年宣传计划,完成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二级、三级审核发布流程表,并已按要求实施。三是已完善集团网站相关栏目缺失信息46条,并对权属企业网站版块进行检查,责令整改到位。

(十五)关于“应对舆情缺乏快速反应和处置预案”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拟定《交通控股集团网络舆情监测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并经集团党委会研究通过,该办法正在进入最后的发文流程。二是对“醉驾”事件、“拒载”事件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处理措施已落实到位,对驾驶员教育培训和检查督查措施已落实到位,关于驾驶员奖惩制度已结合企业安全标准化复评工作正在重新梳理完善。三是对被曝光车辆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处理措施已落实到位。

(十六)关于“坚持标准不够,选任干部未能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正在完善《集团权属企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完善集团后备干部和优秀人才库,并对重用特定关系人情况进行排查摸底。二是建立职业经理人选聘、管理及考核制度,《交通控股集团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正在拟制中;加强选聘监督力度,严格按照职业经理人条件审核把关,聚焦岗位素养,做到人岗匹配。

(十七)关于“用人导向有偏差,选用干部论资排辈,基层岗位人员机会少,干部交流机制不畅”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完善《集团权属企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完善集团后备干部和优秀人才库,拟制集团《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二是拟制集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完善中层干部交流机制。三是针对竞聘落选干部享受原待遇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取消落聘干部中层待遇,按现岗位执行相应待遇标准。

(十八)关于“选人用人有时缺乏规矩意识,优亲厚友”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企业领导干部安排近亲属就业或任职重要岗位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权属企业中层干部调整相关材料报集团备案制度。下一步将加强对权属企业选人用人工作全过程管控,严格执行和实施回避制度,对重要岗位人员调整加大监管力度,杜绝优亲厚友情况发生。

(十九)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完善《集团权属企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二是正在拟制《集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三是正在对权属企业干部任用选拔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二十)关于“过多兼职影响履职尽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兼职情况排查,并要求权属企业领导干部兼职报集团备案。二是已完成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兼职超过3个以上调整,并已下发文件。三是正在拟制《集团委派董监事管理办法》。

(二十一)关于“缺少人才开发战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人力资源规划初稿。二是正在拟制《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三是正在收集各单位人才需求计划,拟制集团2020年度经营管理人才需求计划。

(二十二)关于“人才招引和培养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拟制集团人才招引相关制度和集团2020年度人才需求计划,进一步畅通紧缺型、技术型人才引进通道,加大人才招引和培养力度。二是依托集团内部学校资源,开展“技能比武”、“师带徒”等活动,加强对一线员工培养。三是开展校企互动交流、校企合作、产学研合作等工作,注重岗位技能的培养,提高企业员工的专业素质。

(二十三)关于“薪酬管理体系未能体现‘奖勤罚懒’,待遇机制不完善,人才流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修订集团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工资改革试点。二是加大与住房局沟通力度,积极为新进外地大学生争取公租房,已完成公交集团与交培公司大客车驾驶员委培合作方案,解决人才流失问题。

(二十四)关于“重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权属单位严格落实《交通控股集团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正在完善权属企业优秀年轻人才后备库,建立基层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三是正在拟制《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管理考核办法》。

(二十五)关于“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拟制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相关制度,举办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提高党务干部履职能力。二是正在制定集团党务干部考核相关制度,建立党务干部能出能进机制。三是已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支部书记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务干部管理机制。

(二十六)关于“支部建设规范化不够,基层组织建设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完善集团基层党建相关制度,规范党支部工作,督促权属企业推进党员积分记实管理工作。二是要求相关单位年底前配齐专兼职书记,完成支部书记补选工作。三是正在制定集团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对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的党员进行排查,对集团及权属企业实行年薪制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进行排查,并督促相关企业补交党费,制定整改方案,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十七)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集团2016年至2019年7月末的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接待、出差超标准报销费用予以退回并对涉及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开展二级企业接待“三联单”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责成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接待“三联单”制度,严格审核把关报销流程,无“三联单”不得报销。

(二十八)关于“津补贴发放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责成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津补贴全部予以整改退回。目前,有下属三家单位“母亲节”违规发放实物,将折现退回;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2016-2018年“安全履职金”已经退回。下一步将严格督查各权属单位津贴发放情况,确保合规合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正在修订完善《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执行。三是按照国资委要求,严格制定《集团话费补贴制度》,对集团权属企业话费补贴情况检查督查。

(二十九)关于“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目前所有办公用房超标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将加强对集团及各权属企业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并适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回头看”工作。

(三十)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严,存在公车私用、违规借用社会车辆”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已在集团及权属企业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活动,并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杜绝公车私用。二是对排查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存在异地任职的单位负责人上下班使用生产经营保障用车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已停止使用。

(三十一)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虚增营收现象,精文减会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年度考核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严格纪律要求。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增强审计严肃性,严格绩效考核。三是加大集团精文减会工作力度,明确2020年减少发文总量6%的目标。已结合集团内控体系要求,优化报告、表单等流程,增强报送的针对性、实用性,减少各类统计上报材料数量,指导和服务好基层企业。四是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出租车拒载、强行拼客等问题制定《重点场所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整治实施方案》,坚决遏制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擅自拼客、拒载、不打表等不文明行为。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确保整体服务质量有质的改变。加大重点违规驾驶员的处罚力度,采取开展路面定点监管工作、对重点驾驶员进行集中约谈、暗访等工作。

(三十二)关于“官僚主义多有表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集团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切实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目前正在拟制集团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二是正在修订集团薪酬管理制度、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建立普通员工薪酬增长机制,重点从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积极开拓市场增加企业收益、提升职工工资待遇入手,拟制相应化解方案。三是集团及权属企业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差旅费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三十三)关于“宗旨意识仍需树牢,精神懈怠,办事拖沓,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公交人车比低,‘黑车’客运安全隐患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集团各类服务收费标准,配套出台相关制度,严查收费标准随意性大、中途加价收费问题;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严查吃拿卡要现象,严查违纪违规问题,对反映收取学员红包的教练员和安全员的违规问题已经查实,给予了解除劳动关系处理。二是加大公交驾驶员招聘力度,同时加强集团内部合作,完成公交集团与交培公司大客驾驶员委培合作方案,开展大客驾驶员委培工作,进一步充实驾驶员队伍,努力提高公交营运人车比,切实降低安全隐患。三是深化集团“2019质量服务提升年”活动,结合创文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运营管理,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与市出租车协会联合举办“与雷锋车同行,共创文明交通”系列活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和服务形象,努力降低市12345热线投诉率。四是加强职工道德教育,提升职工的思想认识,组织开展窗口服务人员文明礼仪培训,开展“四心”(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教育,开展微笑服务。五是针对“黑车”安全隐患,首先做好对乘客的宣传教育,利用车站电子显示屏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指导和劝导乘客正规乘车、文明乘车;其次,安排专人定期对车站附近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黑车”拍照取证,第一时间向执法部门投诉,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黑车”。

(三十四)关于“主责意识不强,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严格督查集团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拟制2020年纪检工作意见,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三是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委主动担责意识,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党委会不少于2次,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谈话函询工作。

(三十五)关于“压力传导不够,满足于签订责任书,缺少责任清单,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二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细化责任清单,全面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三十六)关于“‘一岗双责’虚化弱化,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细化和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二是督促各级党委严格执行廉政约谈制度,推进谈心谈话常态化。三是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敢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做到动真格、有辣味。

(三十七)关于“审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度经济效益审计涉及到6家单位9个问题,其中5个问题已在2017年、2018年期间整改到位。剩余除历史遗留问题外,将限时整改到位;二是对集团内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尚未整改到位问题有4个,将限时整改到位,并将各权属单位内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考核事项。

(三十八)关于“监督执纪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年末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纪委监督责任履行到位。二是对各权属单位开展专项内部巡察,加强对企业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管控和规避各类风险。三是开展派驻纪检组嵌入式监督,提高派驻监督精准度,下一步将针对派驻监督工作出台《派驻工作规则》,明确和规范派驻组的工作职责,工作定位。四是正在拟制《集团中层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同时,通过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监督,开展内部巡察等工作,在监督过程中着力提高发现线索能力。

(三十九)关于“警示教育不经常,违纪案件知晓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经常性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做到警钟长鸣,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加大通报力度,将2016年至2019年期间违规违纪案件全面梳理,下发通报。二是已责成相关单位以“处分与处理的不同及影响”为主题,以个别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将身边案例传达至每个党员干部。

(四十)关于“‘四种形态’运用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已对醉驾交通肇事职工给予开除党籍,并撤销三级公司副经理行政职务。

(四十一)关于“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权属企业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查和梳理,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落实责任,确保完成集团下达的2019年应收账款下降率指标。二是针对此问题,已全面自查和梳理,要求权属企业举一反三,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执行力度,调整和完善应收账款清欠小组成员,落实责任制度,制定应收账款清欠目标,下达资金回收计划,实行清欠奖惩考核,下一步将按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四十二)关于“资金支付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资金支付开展全面自查,对资金支付存在风险的三家单位进行问题分析,并予以纠正。一是在集团权属企业财务基础工作检查会议上,对经办人员和审核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财务人员提出严格要求,强调要加强对资金支付风险的管控。二是加强《库存现金管理制度》执行力度,规范会计核算和正确进行账务处理,并严格按照《库存现金管理制度》进行支付。

(四十三)关于“个别大额资金支付未履行集体研究程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集团“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流程,严格履行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加强和规范大额资金运作的决策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对大额资金调动使用,由集团权属企业提出申请,经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拟定意见,报集团董事会审议决定,按照董事会决议和资金使用审批流程,通过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实施大额资金调动使用。

(四十四)关于“权属企业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不健全,有些权属二级公司财务负责人既不是委派又不具资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集团权属企业财务负责人未实行委派制度,下一步将对权属企业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进行进一步探索和研究。二是责成相关单位对财务负责人履行董事会聘用程序。

(四十五)关于“招投标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今后的招投标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规范基建程序,杜绝出现违规现象。二是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内部招标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确保程序规范。三是针对有的项目超概算招投标问题,将进一步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和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项目的合同管理和档案管理。

(四十六)关于“施工监管不严格,部分工程设计变更不履行变更手续,未进行造价增减分析”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集团将责成有关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工程设计变更手续,严格进行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增减分析,做好工程造价控制,引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加强对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

(四十七)关于“出借施工资质风险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着手制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加大风险防控,严禁资质挂靠或租用。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提高成本核算,加强对外合作项目的风险管控,做好政策性风险研判。

(四十八)关于“重大投资项目报批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今后针对重大投资项目的报批,集团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三重一大”制度要求,严格报备审批程序,严格规范重大投资项目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提高投资效率和收益。

(四十九)关于“采购发包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责成相关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一是已制定出台《工程施工内部招标管理办法》,《大宗材料采购制度》、《合格的供应商准入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过程管控,明确管理机构,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汽车公司已制定《承包经营线路招投标发包制度》,并对到期更新、新增班线、运休复班班线以及公司化班线等车辆的承包经营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对已有的车辆(未到期除外)进行公开招标。

(五十)关于“合同履行缺乏严肃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合同管理,引进第三方审计咨询机构加强合同履行监管。二是强化财务制度管理,严格审批把关。三是关于有的重大工程项目合同签订超时期,将进一步严格招投标管理,严格项目建设程序,在建项目确定中标人后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同时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培训,提高责任意识,法律意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五十一)关于“资产租赁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集团资产租赁台账,一物一账,严格进行核验校对,对发现的漏洞立即整改,进一步加强对资产租赁管理,利用资产管理系统软件,提升集团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一是关于集团办公楼出租问题,在2016年,集团已按照市审计局审计报告要求于当年整改完毕,并于当年2月,重新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取消了原“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以餐费抵充房屋租金的约定。为进一步规范资产租赁管理制度,集团后又相继出台《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同时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各权属企业在房屋出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制度约束。二是关于海鸥广场房屋租赁监管不力问题,已责成权属单位交通集团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海鸥广场经营权,清偿欠款。目前与商户后期续租问题正在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商谈,收取相关的承包费用。三是集团权属单位交通集团将对繁荣路周边出租房出租价进行进一步摸底,重新制定市场出租价格,对合同到期且商户不续租的房屋按照《房屋租赁管理制度》重新招租。

(五十二)关于“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国资委要求,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产权交易机制,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民主监督机制,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二是责成相关单位成立专职清欠部门,专门落实垫付事故赔偿金追偿工作,与律师事务所签追偿代理协议,推进法律手段进行诉讼、财产保全、追偿垫付事故赔偿金等整改措施。

(五十三)关于“隐性风险掌控难,合资企业管控难度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集团及权属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控体系建设成果运用,明确关键部门风险隐患防控责任,加强风险隐患的整改落实。二是已出台对合资企业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大对善能公司等合资企业的管控力度,要求合资公司定期报送生产经营报表、年度生产计划及工作完成情况。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抓牢政治责任,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巡察整改。切实加强集团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集团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自觉承担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决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市长办公会关于市委第九轮巡察相关会议精神,特别是项雪龙书记讲话精神和方伟市长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委在集团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带领集团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融入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大局。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集团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集团广大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集团经济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8-85822896;电子信箱18951495702@163.com;邮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6号交通控股集团纪检监察室。


中共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