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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中层副职管理岗位竞争上岗的公告
来源: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集团人力部 浏览次数:4625 录入时间:2025-03-21

为全面加强集团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健全人才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现结合集团实际,采取竞争上岗选聘方式,择优选拔一批集团中层副职管理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
(四)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人岗相适原则;
(五)坚持能上能下、双向选择原则。
二、竞聘范围
  集团在编在岗员工
三、竞聘岗位及职数
  集团中层副职管理岗位13个
四、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团结协作,勤勉敬业,群众基础好;
 2.工作能力强。热爱企业,具有与竞聘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组织管理及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好;
 3.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男年龄不超过50周岁(在1974年3月21日之后出生),女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1979年3月21日之后出生)。具有集团中层助理职级参加岗位竞聘不受年龄、任职年限及学历条件限制。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格次;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受到处分但影响期已满且不影响任用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竞聘集团中层副职管理岗位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集团中层助理职级;
 (2)具有公司中层副职主持及以上职级,且任职年限满2年的;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任职年限满1年以上的公司中层正职;
 (4)具有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职级,任职年限满4年,且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不含协会等群团、社团组织),或在关键时刻或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经权属企业党组织推荐的;
 (5)具有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不含独立学院、网络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或毕业前一年QS世界排名前100的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员工,在集团内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年获优秀格次的;
 (6)具有集团总部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个年度获优秀格次的员工;
 (7)在集团总部部门执行公司中层职级岗位价值薪酬待遇的员工,其岗位价值薪酬待遇执行时间计算对应公司中层任职年限。任职年限需对应满足具体条件(2)(3)(4)项要求之一。有权属企业公司中层任职经历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集团成立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任成员的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集团人力资源(党群工作)部,负责竞争上岗具体工作的实施。
六、竞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发布公告通知等形式,向全集团发布竞争上岗信息。
 (二)公开报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根据个人意愿,结合岗位需求,填写竞争上岗应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集团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考试。考试方式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聘请第三方统一组织。
  1.笔试(权重35%)。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竞争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及能力素质等。
  2.面试(权重65%)。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能力素质与竞聘职位的匹配程度。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65%
 (五)组织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考试得分结果由高到低,按竞聘岗位数2倍确定拟考察对象26名,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成考察组,主要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政治体检、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六)党委会票决。根据考试成绩及组织考察结果,经集团党委会票决,确定聘用人选。如出现票数相同,进行二次票决,直至人选产生。
 (七)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手续。按照规定程序,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办理任职手续,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8时。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登录集团网站下载并填写《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中层管理副职岗位竞争上岗选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携带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将报名人员材料报至集团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
报名受理工作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人员在受理报名同时,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公开选聘考核。公开选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竞聘岗位出现报名人数不足的,经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或相应缩减竞聘岗位。
 (四)笔试及面试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邮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
 (五)派驻第二十一纪检监察组负责本次竞争上岗过程的监督指导。
八、其他事项
 (一)此次竞争上岗选聘岗位实行聘任制,试聘期为一年,试聘期届满,经组织考察合格的可以续聘,不合格予以解聘。
 (二)公开竞争选聘上岗人员要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主动接受企业的管理与监督。
 (三)本方案由集团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